【过庭之训出处于哪里】“过庭之训”是一个源自古代典籍的成语,常用于形容父母对子女的教诲或训诫。这一说法最早出自《论语·季氏》篇,具体语境中提到孔子与其弟子之间的对话,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思想。
一、
“过庭之训”这一说法虽未在古籍中直接出现,但其含义与《论语·季氏》中“吾与点也”的一段内容密切相关。原文中,孔子与子路、曾皙、冉有、公西华等人讨论志向时,曾提到“不以规矩,不能成方圆”,强调了规范与教诲的重要性。后世将这种来自长辈的教导称为“过庭之训”。
“过庭”原意是经过庭院,引申为在家中接受教诲;“训”即训导、教导。因此,“过庭之训”象征着家庭中长辈对晚辈的言传身教,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伦理价值。
二、表格展示
项目 | 内容 |
成语名称 | 过庭之训 |
出处 | 《论语·季氏》 |
含义 | 父母或长辈对子女的教诲与训导 |
词源解释 | “过庭”:指进入庭院,引申为在家接受教导;“训”:训诫、教导 |
文化背景 | 古代儒家重视家教与伦理,强调孝道与尊长 |
延伸意义 | 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,体现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观念 |
现代应用 | 多用于形容家庭中长辈对晚辈的教育与影响 |
三、结语
“过庭之训”虽非出自某一部专门记载成语的典籍,但其文化内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。它不仅是一种语言表达方式,更是一种精神传承,体现了中华民族重视家庭、尊重师长的传统美德。在当今社会,重拾“过庭之训”的精神,对于培养良好的家风和社会风气仍具有重要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