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】“监视居住”是中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,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在不采取逮捕的情况下,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其在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和管理。该措施旨在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、干扰证人或继续犯罪,同时保障其基本权利。
一、
监视居住是一种介于取保候审与逮捕之间的强制措施,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:
- 涉嫌犯罪但证据不足,不能立即逮捕;
- 犯罪嫌疑人有逃跑、毁灭证据的可能;
- 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,不适合羁押;
- 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。
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,也可以由检察机关决定。被监视居住的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,需定期报告行踪,并接受监督。
二、表格展示
| 项目 | 内容 |
| 定义 | 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,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指定居所进行监视和管理。 |
| 适用对象 | 涉嫌犯罪但不宜逮捕者;有逃跑、毁灭证据风险者;特殊身体状况者(如孕妇、病人)等。 |
| 执行机关 | 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。 |
| 执行地点 | 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居所,一般为家中或指定场所。 |
| 限制内容 | 不得擅自离开居所,需定期报到,不得与他人接触或通信(特殊情况除外)。 |
| 期限 | 一般不超过6个月,特殊情况下可延长。 |
| 目的 | 防止嫌疑人逃避侦查、干扰证人或继续犯罪,同时保障其合法权益。 |
| 与取保候审的区别 | 取保候审允许嫌疑人自由活动,只需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;监视居住则限制人身自由,需在指定居所居住。 |
三、结语
监视居住作为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,既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尊重,也保障了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。了解其含义和适用范围,有助于公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运行机制。


